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101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陳妙芬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5,6,7,8(12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14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9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11_jurisprudence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法理學又稱法哲學,它是精神文明史上歷史最悠久的學問,卻也是發展最曲折與複雜的知識和實踐領域。歷數史上法哲學家,大概可以亞里斯多德、西賽羅、霍布斯、康德、黑格爾、馬克思、哈特、羅爾斯、魯曼、納斯邦等人為代表,他們不僅分別代表不同階段的法律哲學和理論發展的里程碑,而且直到今天仍持續發揮影響力。法理學的入門課程將透過引介代表學說、觀點和實踐方式與策略,引導同學認識法律的語言、修辭、論證、知識、價值、權威與社會文化系統的關係,並進一步引入法律形象、象徵、批判的觀點。

每週除了教師課程講演之外,另外針對指定閱讀文獻安排分組讀書與綜合討論時間(詳見課程進度表所列之文獻)。
 

課程目標
法理學課程的目的在引導同學認識法律哲學與方法,熟悉代表性的法理論和批判。 
課程要求
(1) 指定閱讀與討論(50%,代替期中考成績)
修課同學分成四組,每組由一位研究生TA指導研讀。

(2)期末考試(50%)
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舉行期末筆試(於第5/6節考試),可攜帶資料應考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